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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此,泸州市以区县为单位,加快建设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最严格的管理。1月31日起,全市7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将陆续投入使用。 泸州市以区县为单位,在四县三区各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严格监管。全市7个集中监管仓于1月31日起陆续投入使用。 凡是进入泸州市域内储存、分拨、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首先运抵各区县集中监管仓,按照“每车每件必消、每车每批必检”的原则进行集中监管、集中消毒、集中检测、集中赋码,检测合格后方可出仓放行。 集中监管仓建成启用后,全市储存、分拨、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包括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国内冷链食品),必须首先运抵本区县的集中监管仓,按照“每车每件必消、每车每批必检”的原则进行消毒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仓放行,最大程度地防范风险。 同时,通过建立由行政库长、部门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确保冷库全覆盖、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 此外,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关于实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举报奖励的通告》,建立疫情防控举报奖励制度,最高5万元,呼吁市民共同参与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