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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人民群众、各经销商: 我州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不当使用点火器材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对烟花爆竹和点火器材的安全管控意识,现特向广大人民群众、各经销商告知如下: 一、在我州森林草原防火期间不购买、不违规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二、在我州禁售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间内不私自售卖烟花爆竹。 三、全州各点火器材(打火机、火柴等)经营单位要保障点火器材的产品质量,对劣质或有安全隐患的火源、火种要停售禁卖。 四、全州各点火器材(打火机、火柴等)经营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要坚决按州、县(市)出台的限购、实名登记等具体要求规范管理点火器材,建立健全销售台账。 五、请各广大经营户、各城乡居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主动发现并向公安、应急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举报电话:州公安局:110;州市场监管局:12315;州应急管理局:12350) 春节藏历新年即将到来,倡议各县(市)城乡居民选择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贺节日,自觉做到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 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孜州公安局 甘孜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