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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人员在进行日常网络监测中发现,一家名为“虾*儿”的泸州淘宝店在网页发布销售“野生”鱼的宣传用语,涉嫌违反国家关于“长江禁渔”的相关法规。市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核查处置工作。 由于该淘宝店铺属于“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不需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不能通过市场监管登记系统找到当事人及其联系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查找实体经营者的难度。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人员通过多方查找,初步掌握了经营者的姓名、家庭地址、手机联系方式等信息,并通过和泸县市场监管局、当地辖区所、社区干部多方沟融核查,确定了网店经营者准确的联系信息。 1月27日上午,市局网监科执法人员前往泸县得胜镇宋观乡,实地核查情况。现场见到网店经营者曾某,其在自家鱼塘喂养少量观赏鱼苗出售,因为没有喂养饲料,故在网店页面宣称“野生”,在淘宝店(网店名称:虾*儿)销售。 现场查见观赏鱼苗少量,体型较小,仅供观赏,无食用价值。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现场督促其修改网店“野生”等不适当宣传用语,并对部分商品作下架处理,对当事人开展了“长江禁渔”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禁渔”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同时,广大消费者也要拒绝购买和食用“野生鱼”,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请拨打12315举报。 供稿:泸州市市场监管局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