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广元市旺苍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电话,有群众举报称县城区红星市场与综合市场交界处有人贩卖野生鱼。
接到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当事人何某某销售疑似野生土麻鱼34条、黄辣丁45条、鲫鱼6条,共计3.8公斤,当事人供认是以30元/斤的价格收购的野生鱼,准备以高价出售。经县农业农村局两名工作人员确认,该批鱼实为野生鱼。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将该批野生鱼扣留,并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起将存活的野生鱼投放到东河流域进行放生。对已死亡的8条土麻鱼、2条黄辣丁留样冷冻封存。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张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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