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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江市资中县市场监管局水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春雷行动2021”执法行动中发现位于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的某稀饭庄在其店招上标有“河鲜”等字样。 执法人员调查时发现,该饭店销售的“河鲜”并非真正的“河鲜”,而是从养殖商家处购进,其在店招上打上“河鲜”字样,只为利用顾客“好鲜”“求鲜”的心理,增加客流。 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友情提示:“长江禁渔”是关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以“河鲜”等字样为噱头招揽顾客的做法既违反国家“长江禁捕,打非断链”政策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将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店家或将被处以罚款,虚假宣传又违规,这盘生意着实“划不来”。(凌静 罗棋月)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