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食品消费较为集中,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易发多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近期,乐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春节节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酒类6类食品25批次样品,检出2批次样品不合格。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1、犍为县邓飞酒坊销售的高粱酒(55%vol),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井研县城北农贸市场刘晓林销售的腊肉,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生产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
在此乐山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选购食品,谨记安全
购买食品要到正规超市、商场、市场以及其他规范的食品销售点进行选购。前往商场、农贸市场采购食品时,应佩戴口罩,严格遵守商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购买食品时,要留心观察食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主动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切勿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选购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徒手接触。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严格执行长江禁捕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规定,不加工、不售卖、不食用野生动物、野生鱼,倡导使用公勺公筷、实行分餐制,确保消费安全。食品表面,做好外包装消毒和自我防护。
保健食品,科学购买
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黄海周 杨诚)
(本站编辑丨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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