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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至23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邓玲率队检查,产品质量安全科、认证检验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4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自查的通知》(川经信汽车〔2021〕31号)文件精神,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泸州实际,重点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共检查销售企业20家、涉及各种车辆150余台,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3家、抽查检验报告70余份。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邓玲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科室要履职尽责,切实做好整治货车非法改装工作。二是要守法经营、合法经营,严禁弄虚作假,逃避监管。三是要严格按标准开展检验,依法查处出具虚假报告行为,对检验中的可疑车辆要及时报告,以便追踪调查处理。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