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春雷行动2021”疫情防控用药械执法行动,多举措开展检查整治,严把药械质量关。 一是开展疫情防控药品销售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药品零售企业为主,重点围绕药品购进渠道和票据管理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药品采购、收货、验收、陈列检查和销售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执法人员要求企业,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的实名制登记;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各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必须在职在岗提供药学服务,认真查验处方、询问消费者的症状体征、核对人员和药品信息,提供用药指导,严格处方药的销售,并引导发热人员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药店30余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下一步,崇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夯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规范辖区内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经营秩序。 二是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一是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018年以来购销渠道、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凭处方销售规定执行等情况。二是核查医疗机构2018年以来资质审核、出入库管理、人员培训、药品储存、安全管理、不合格品处置等。三是根据采购记录抽取一定的比例,跟踪核实处方审核、药品库存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对辖区526家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查出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机构31家,未发现违法行为。通过检查,推动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规范了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使用行为,有效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