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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解决市场主体“注销难”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减轻主体退出市场制度性成本,强化市场主体退出主体责任,打通主体退出中的“难点”“痛点”与“堵点”。泸州市市场监管局自2021年3月起,在全系统全面推行“套餐式”注销改革。 确定“套餐式”联合注销的范围。在企业登记简易注销的基础上,对涉及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执业药师注册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等前置或后置,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申请涉企证照联合简易注销,实现市场主体整体退出,进一步减少企业办事跑路次数、降低办事制度成本。 规范“套餐式”联合注销的原则。一是依法规范,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简易注销,同时并联注销相关许可(登记)证件,统一登记程序和审查要求,规范登记条件和提交材料。二是简便易行,高效便捷。按照“条件适当、程序简化、方便企业”原则,简化注销手续,优化注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效率。三是公开透明,控制风险。公开办理涉企证照联合简易注销的条件、程序、期限和审查要求,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企业及投资人(股东)的主体责任,完善异议处置及救济途径,保证债权人、交易对象等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明确“套餐式”联合注销的内容。一是统一核准方式。证照联合简易注销由营业执照颁发机关统一受理,涉及不同层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许可(登记)证件,采取线下或其他有效方式转至许可(登记)机关完善注销程序。二是优化登记流程。明确了企业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将企业申请简易注销对外公告时间由45天缩减为20天,并对公告期内被提出注销异议、公告期满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企业,在如无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形下,允许其增加公告次数;简化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时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等材料,只需提交《涉企证照联合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和证照原件即可;完善了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申办简易注销后,登记机关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救济途径。三是整合登记环节。合并了营业执照遗失企业、法定代表人无法代表公司提出注销申请的企业原来的补领营业执照、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工作环节,有效降低企业注销制度成本。同时明确了因股东缺失等原因导致的“注销难”的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的情形和条件。 日前,市局与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进行了座谈,就部门联合“套餐式”注销工作进行了商讨,将更多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套餐式”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改革的覆盖面。按照企业自主原则,下一步,拟将企业注销涉及的清税、清费、许可证等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同步办理,实现市场主体整体退出,减少企业办事制度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