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泸州市出台了《泸州市市级部门2021年度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计划任务清单》。 《清单》明确了184项监管计划,涉及28个牵头单位,监管对象包含了生产行业、销售行业、服务行业、旅游行业、建筑行业、金融行业、通信行业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机关多个主体。从资质证书、内部管理、守法经营、安全监管、药物监管、卫生监管等多个监管事项对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监管。监管领域根据事项的重要程度分为一般领域与重点领域,并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抽查与举报结合、随机检查等四种监管方式,公布了各监管计划的拟启动时间。确定了一批列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的监管计划,通过部门间联合抽查,实现由各部门“各自为战”到相关部门“协同作战”的转变,在形成监管合力的同时,达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目的,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干扰。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