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7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积极推进,于近日发布了《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和容缺后补事项清单》,将72项许可(备案)事项纳入“容缺后补 告知承诺”清单管理。 72项许可(备案)主要包括药械许可(备案)35项、公司设立登记8项、特种设备安装许可6项、食品生产许可5项。此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是取消行政许可,将行政许可调整为“告知承诺”直接发证。二是将许可证换发“先查后证”调整为“告知承诺”“先证后查”。三是取消证明材料,将证明事项调整为“告知承诺”。四是若申报材料不全,可容缺“先审后补”。 《清单》明确了“容缺后补、告知承诺”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形,在申请人因提交的申报资料中属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审批机关先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形式、补正时限,审批过程不间断。对信誉良好的企业、部分质量安全可控的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审批机关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可免去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直接予以办理。 同时,《清单》明确各部门通过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确保清单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各业务监管科室通过行政审批告知、“双公示”、各业务系统查询等方式及时获取行政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清单”式管理做到了事项明确,内容清晰,程序简洁,提高了透明度,增强了可操作性,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