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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在峨边某超市购买的一盒无糖薄荷糖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20日,认为是假冒伪劣食品。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接到投诉后, 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通过消费者了解基本情况后,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对某超市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食品(品名:无糖薄荷糖柠檬味、净含量:22克、生产日期:2022/12/20、受委托生产方: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XXX食品厂、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113445121XXXXX)放置在货柜旁边的一个纸箱里,数量18盒,现场执法人员对以上食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现场提取了该食品的购进票据、销售凭证等证据,目前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查处,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通过市场监管协查机制,向广东省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对生产厂家进行严厉查处。 下一步,峨边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将以“春雷行动2022”为抓手,“铁拳出击护民生 铁腕治乱促发展”维护全县人民舌尖上的安全,确保全县百姓的饮食健康。(王宇)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