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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药品安全是民生之要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药品生产供应体系,基本建立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药品安全状况较以往明显改善,药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医药企业诚信体系不健全、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体系薄弱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药品安全仍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因此,要进一步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安全风险,还需要付出大量艰苦的努力。 全面推动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向纵深发展,首先要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地方政府要认真负起总责,监管部门要真正各负其责,企业要切实成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坚持安全第一、科学监管的原则,不断强化对药品全过程质量管理,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其次要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最后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意识;新闻媒体也要加强对药品安全的舆论监督,为进一步做好药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邓鑫)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