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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联合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对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组织的专项检查,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通知》指出,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开学前,学校自行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学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对辖区内检查对象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一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近三年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2021年秋季专项检查问题较多的单位以及中职学校和高校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应会同教育行政、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抽查清单。成都市抽查比例不低于学校总数的1%,其他市(州)抽查不少于20所学校食堂;抽查内容需对省级平台抽查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实现全覆盖。辖区内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抽查一年内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或疑似事件、2021年秋季专项检查中风险隐患较多的学校,以及2021年秋季检查中案件较少的市(州)。 《通知》要求,对学校食堂,将重点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大宗食品及原料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情况,检查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对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将重点检查疫情防控准备及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食品安全控制状况、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和制止食品浪费行为落实情况;对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店,要重点检查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无照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等;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小餐饮店是否制售野生动物、野生菌类及河鲜菜品的行为。 《通知》强调,各地相关部门及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将专项检查工作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工作安排,将责任落实到人。要督促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