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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本土疫情防控形势,四川省郫都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督促辖区零售药店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发挥并巩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一线哨点作用,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深入宣传发动,压实主体责任 该局通过督促辖区内零售药店提高重视,贯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顾客进店前的扫场所码、规范测体温、正确佩戴口罩等“三防”措施,严格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工作,核查购药者身份证、联系电话及健康码行程码等信息,对有发烧等症状可疑人员及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核查处置。督促药店在进门口张贴疫情防控公示牌,同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向顾客做好宣传和解释。 坚持全面监管,严守防控阵线 对全区零售药店进行新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查未按要求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3月28日至今,共计检查523家次药店,发现14家零售药店存在未全面执行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漏登漏报购买“四类药品”人员信息等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其中3家责令整改,11家责令停业整顿。并对药店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 全面监测预警,强化安全防护 督促药店规范设置“1 米线”,避免人员聚集,加强店内通风、清洁、消毒工作。督促药店人员落实好个人防护,组织从业人员积极接种疫苗。每周对全区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抽检。此次疫情发生后,立即组织全区零售药店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织牢织密药店环节疫情防护网。对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发放“疫情明白卡”,并以短信提醒等方式,建议购药者开展健康监测。 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安全有效 在全区全面加强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查看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进渠道是否合规,产品说明书是否载明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说明,药店是否按说明书标识条件储存,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等。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企业全力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保障,并引导购买者正确使用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操作方式。(邹婷)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