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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老人老是‘偷偷’买些所谓的‘保健品’,我们说了白说,管也管不住,真是没办法。”北京市民李先生的烦恼,可以说颇具代表性。 谁家老人没买过“保健品”? 没上过当受过骗? 快出来走两步, 介绍介绍经验。 山东消费者孟祥涛表示,宣称具有治疗功效的床垫、枕头,收藏品,他家老爷子啥都买过,“真的管不住”。 就连小编身边的爷爷、奶奶们,也有不少这样的呢。 呃……尴尬了…… 好在,烦恼和惊喜都是生活的一部分。上面的情况是“烦恼”,下面的消息则给这些辛辛苦苦、苦口婆心却又极其无奈的儿女们带来了“惊喜”——这种“骗老人”的行当,马上就要“歇菜”了。 党中央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高度重视,决定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目前,该行动已正式启动。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这次专项行动,剑指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诈骗违法犯罪,就是要强化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向全社会释放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让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切实解决好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该行动的整治重点是↓↓ 网信部门要结合“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民政部门要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自然资源部门要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 住建部门要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 文旅部门要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 卫健部门要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并将养老诈骗整治工作纳入老龄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要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银保监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加强监测研判和预警提示,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 有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诈骗案件共532件,其中涉及诈骗老年人的案件40件,占诈骗案件总量的7.5%。从发案趋势上看,诈骗老年人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劲松介绍,涉老年人诈骗案件集中表现为三大特点:一是诈骗事由多样化,主要集中在养生保健领域;二是犯罪手段专业化,犯罪行为具有明确针对性;三是被害人众多,犯罪数额大,追赃挽损难。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反之,老人安则我们大家都安。这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让小编想起了一篇课文里的话: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