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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6月7日上午,河北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对天津河北阳光医院有限公司开展行政约谈。 约谈会上,通报了《市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向企业详细讲解了《广告法》对医疗广告的相关规定,引导企业自觉增强医疗广告制作、审查、发布的法律意识,对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的或与审查证明文件不一致的医疗广告一律不得发布,要求企业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和整改,并确保将整改工作落实、落好,落到位。 会议对天津河北阳光医院有限公司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加强履行主体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广告法》等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在各类载体上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加强完善广告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广告审查、排查、复查、监督、追责等长效制度,以“严”和“实”的态度,把好广告审查关。三是加强对医疗服务等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广告管理力度,对未经审批或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医疗广告一律不得发布。 天津河北阳光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将立即对企业在各类载体上发布的广告进行全面自查,主动下架违法违规广告。同时,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把学法、守法、用法放在首要位置,坚决杜绝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