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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了潍建行处决字〔2022〕第002号。处罚信息显示,6月23日,潍坊银华置业有限公司因旭辉银盛泰博观熙岸8#幼儿园项目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被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3万元。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本站编辑丨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