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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复兴秦巴国际买的房子,居然无果时间:2019-05-29 本人于2017年8月25日在达州市通川区复兴镇秦巴电商谷购买住房一套,当时合同签的2018年8月30日接房,可是到了8月没有通知接房,便主动询问,开发商说延期到19年4月底,可是到了19年4月底都没有通知接房,5月12号时去询问,开发商说可以验房了,可是我们都没有接到通知,反正我们就去房子里面看了,连电都还没有接进去,很多地方都还在施工,开发商还说可以接房了,我们问是否达到交房条件,他的结果总是那一句可以交房了,这个可以交房跟达到交房条件应该根本就是两码事,后面去住建局才了解到他们根本就没有验收合格的任何证件,这不是属于违规交房吗。任何证件也拿不出来,就给我说可以接房了,这种房子我们岂敢接?后面我们又给开发商谈违约的事,他们也拒不承认违约,也不承担违约金,而且还说让我们自己走正规程序?他的意思就是不管我们,我们爱怎么就怎么?去验房也是,物业的态度差得要死,一点也不像是为我们服务的,感觉买个房子还要看他们的脸色,还没住进去都这样,请问住进去后这个物业能为我们服务嘛?还有地下车库现在改建成库房,改建成门市,入户大厅也隔成房子,房屋还漏水,从13楼漏到4楼,不知道他们有没有考虑过安全隐患,有没有考虑过我们业主的感受,好端端的停车库和入户大厅,就被改成他们谋利的工具。辛苦一辈子赚的钱买到的房子竟是这样的,因为迟迟不能交房,娃儿读书的问题也就不能解决,还要租房延期再延期,真是不知道去哪儿诉苦!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回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关于“达州复兴秦巴国际买的房屋,居然无果”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探讨研究,安排了相关执法人员介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的问题。该项目此前已有群众反映存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就交付使用的问题,我局收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介入调查,经调查取证后发现反映情况属实。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我局于2019年3月对该项目业主单位现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达市通建[2019]015号),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配合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目前该项目1#、2#楼已分别于2019年5月8日、27日由我局建管股组织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我局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申报竣工验收备案。 二、关于违约金赔偿问题。我局已多次组织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就违约金赔付一事进行协商,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 三、关于物业服务态度问题。针对于此情况,我局已约谈了物业企业负责人,要求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四、关于车库改为门市等问题建议本人直接到规划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办部门:通川区住建局,经办人:刘晓宏,联系电话:2143779) 本站编辑:徐强 转载需注明来源: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