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哮喘的老毛病,经常在网上挂武汉同济医院专家 授的号看病,挂号费6.50元,很便宜。可是,好景不长,去年10月初,我旧病复发,却在网上怎么也挂不上号,到医院挂
挂号机上也枉然。经人介绍,我联系到了一个女号贩子,她说随时都有号,每个号80元。因病情太重,等不及,当即当时就急忙赶到同济医院旁的一条巷子里,一手交钱,一手拿号。我发现号上面既没有既没有诊室号,更没有医生的名字,担心有诈。
到了医院,护士见到这个号心里有数,也不用登记 ,叫我直接进去,我问进哪个诊室,找哪个医生,护士说:随便进、随便找。我还是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怪事。更奇怪的
是,所有诊室门口都没有医生的名字、。我只好随便进了一个诊,当班的年轻医生竟然狗屁不通,一问三不知,我只好叫他按病历上的药名开药。
我以前一直认为同济医院很高尚,、很正规,甚至当成病人的圣地,想不到现在也变得如此卑鄙。面对?贵的药费,病人本来就痛苦不堪,经济拮据,甚至负债累累,同济医院却趁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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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宰一刀。这哪里是什么救死扶伤的医生,简直就是一群披着白衣的狼!
转自http://bbs.tianya.cn/post-828-1430558-1.shtml
【相关事件】
湖北武汉同济医院想用五万元了解两条人命 天理何在
告诉全中国十四亿中国人民!
邹利荣11月14日在武汉同济医院生产小孩,
因为同济医院妇产科医生吴明富严重不负责和严重医疗事故造成邹利荣母子双双死亡,邹利荣至今天已入同济天平间整整一个星期(七天)了,院方对此事件无人问津,同济医院院长陈安民在上周四(12月16日在院长办公室给邹利荣家属堵住后亲自答应在今天(12月20日)给死者邹利荣的家属一个说法的,一个了结的,但今天医院院方在拖延一天时间后的情况下,居然答付邹利荣家属打算只用伍万元人民币就了结此事件两条人命官司!人命关天,如此看来人命对于武汉同济医院院长陈安民和医务处处长来说邹利荣母子的生命甚至连只小猫小狗都不如,试问同济医院院陈安民大人,将来你们还打算再用伍万元人民币买多少条人命,你们还打算让多少人成为你们医院的冤死鬼............
武汉同济医院医务处处长李国安先生口口声声称同济医院是属国家三类医院,湖北省一级医院的,正因为如此我妹妹邹利荣和诸多的病患者慕名而来,将自已的生命和信任全都交付给同济医院和医生,我想知道你们还打算用多少类似因医生的严重不负责和严重的医疗事故,而造成类似邹利荣事件,同济医院院长陈安民大人及李国安先生,我还想请问一下,如果你们的父母兄弟妻儿老小出现这种因医生严重不负责和严重医疗事故而死亡,(当然这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都是高高在上的大官啊)你们是否就愿意和同意或可以只用伍万元人民币就可以了结了呢?或者说你们亲人的生命就是生命而我们平民百姓的生命就不是生命了就是草根了呢?同济医院在出现邹利荣事件后没有积极查找医院医生对此事件的严重不负责和严重医疗事故而做出应有的检查和反醒,反而以这种方式对待产妇邹利荣的家属,实在令人寒心令畏惧...........
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曾多次强调人命关天,可是邹利荣母子两条人命对于武汉同济医院和医生来说连草根都不如.................天理何在,人性何在,逝者邹利荣在天平间至今还不瞑目,同济医院上上下下的科室及所有工作人员全部知晓邹利荣事件实属医院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和严重医疗事故,他们对邹利荣事件表示同情并支持邹利荣姐姐邹莉清对此事件一定要为她妹妹邹利荣讨个说法讨个公道啊..................
做为邹利荣家属,做为她唯一的姐姐,我和她的丈夫是这起整个事件全程跟踪和记录者,我以个人名誉和人格向全中国十四亿人民对天发誓,邹莉清所述说事情经过全部属实,人命关天,不敢有半字戏言................
武汉同济医院对邹利荣事件所做的所有一切不负责任的医疗事故,实在是令全中国十四亿人民深感为可怕畏惧而不能原谅的事情
事实经过如下:
产妇邹利荣现年33岁,于2010年11月13日作为一名健康正常的待产产妇入住同济医院妇产科室65号床待产。产妇邹利荣在妇产科待产期间根据医护人员的产检,所有产检条件和结果均属正常和良好。经产科医生所做宫颈评判以及所有产前产检后,妇产科医生告知产妇邹利荣所有条件和征兆符合自然分娩。可选择自然分娩,而产妇邹利荣也再三提醒医生自已曾经有过三次流产经历,而医护人员并未考虑产妇邹利荣已是高龄且所孕的是珍贵胎儿而向产妇及家属建议告知施剖腹等方式。产妇邹利荣及家属“要求阴道试产,要求观察”。但是自11月14日下午1:30分至3:30分由妇产科医生为产妇邹利荣实施“贝普生”药物催产这一时间阶段,直到产妇邹利荣23:30分上产床,产妇邹利荣一直没有任何医护人员监护观察,直到当晚23:30分由产妇邹利荣的家属(邹利荣的姐姐邹莉清和丈夫张华)搀扶着上了产房的产床(当时产科的值班医生还表示产妇邹利荣的宫颈开口属良好)。
产妇邹利荣于次日00:20分顺利生产,小孩出生,分娩结束,之后由当晚值班医生吴明富走出产房告知.后来产妇姐姐走进产房后发现产妇大出血.
存在的问题:
1.产妇本次妊娠,病历中记载的诊断为“珍贵儿”,分娩前未完全让产妇知情,却引导家属签字要求试产,存在医疗诱导,因为珍贵儿家属可以选择剖宫产回避自然分娩的风险。
2.既然为珍贵儿并做出诊断,给予“普贝生”后,未仔细观察产妇产程进展(给药12小时才送入产房,期间无人问津即进行肛诊,且进入产房时家属被告知宫口开大2cm,不到2小时即分娩),事实是“普贝生”用后观察不足,宫缩后未及时取出导致急产,造成新生儿窒息及子宫破裂,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责任心太差。
3.分娩记录中羊水清亮,新生儿却重度窒息,应是娩出过程中出现的,其后拍片诊断新生儿气胸,可能是抢救过程中人工通气过度造成肺泡破裂而导致的新生儿肺不张,而非先天发育不良,院方诱导家属签字交院方处理并将新生儿尸体很快火化。我们怀疑因急产导致新生儿颅内出血造成呼吸抑制导致窒息,如果尸检会发现新生儿颅内有出血所以院方急于将新生儿尸体火化毁灭了证据。
4.在整个事件中,最匪夷所思的问题发生在产后:
1)产后出血由产妇家属发现而不是助产士,即使医生在抢救孩子,助产士也不应离开产妇。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从医生打电话汇报的话语可以听出确实医护人员忽视了产妇,这在教学医院是很低级的错误。
2)产程小于3小时符合急产,但产后不做软产道的检查让人不可理解,如果是宫缩乏力引起产后出血是应该很容易通过观察子宫收缩力鉴别的,做为一个教学医院不应发生这么低级的错误。抑或是不愿承认急产?那么最终的手术证实确实是急产,否则又有什么原因会造成子宫破裂、阴道裂伤出血不止?这样的结果院方又如何解释?
3)产后出血不止,一直在输血,却不及时寻找出血原因,产后4小时 B超发现腹腔积液,随后的监测提示腹腔积液增多,却不及时剖腹探查反而将病危的产妇推去做介入栓塞子宫血管,明显处理不当,耽误了治疗。“急产.产后出血”却想不到软产道损伤,子宫破裂的问题,这不符合教学医院的水平。
4)分娩后近40小时,在介入治疗后1天才想起剖腹探查切除子宫,为时太晚,却将自己的错误推到已死亡的产妇身上,说产妇不同意切子宫。如果其间产妇神志清楚为何不让家属见面?产妇不同意时为何不向家属交代病情,况且产前产妇已签署全极委托书,而生命危及之时不让家属签字,却以产妇的不同意作为自己未及时切除子宫的理由,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5)本次诊疗过程是一个严重的医疗事故,主要原因是责任心不足,是医生的不负责任造成产妇的死亡,且不论孩子是否存在什么先天发育的问题,在产妇的救冶中一直无人关注到出血的根本原因,以至于一再误诊错失最佳救治时机,这是造成产妇死亡的最根本原因,而院方把重点放在孩子有缺陷,产妇本人不同意切子宫造成延误上,你们做医生的自己的失误就应勇敢担当,怎能归咎到死人身上,良心何在?今后你们还要因为自己的无知和不负责任坑害多少无辜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