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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投诉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时间:2021-11-25 11:15:56
投诉内容:
被投诉人: 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同创公寓”),法定代表人王晖,联系电话18908040609,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辉路588号4栋28楼2824号,服务联系电话84740717。2016年10月左右,“同创公寓”将以“包租婆”身份在成华区枫林北路东城映象A、B、C三个住宅区从事出承租后转租住房活动,2019年11月21日,将东城映象B区4-2-501房(合租房)中A、B两房间(房内有A、B、C三单间出租)出租给投诉人,租期1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由微信“同创公寓*军”二维码收取)。但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甲方)是“快乐租房(成都)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租房”,见附件1、2),之后的联系包括续签合同都是在微信公众号“同创公寓”上完成。投诉人2021年11月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发现,没有任何”快乐租房”依法登记备案的信息,更没有按成住建发[2020]319号文件规定在驻蓉商业银行中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将投诉人所交房租等费用按规定存在监管账户,是一家无住房租赁资质的企业。租期届满前,2020年11月11日又通过“同创公寓”微信公众号网上续签1年合同(见附件2),租金半年一付,由“同创公寓* 军”二维码收取。投诉人在租住501房合租房时,“同创公寓”明知501房小区物业的物管费53.75元/月(见附件3,缴费收据),但却隐瞒事实以代收物管费之名向501房三单间租户每户收取物管费:55元/月(随房租支付),每月以代收之名从501房三租户身上违规超额收取物管费111.25元/月。在两年中,违规超额收取投诉人物管费资金1776元。五年来,”同创公寓”在东城映象三小区出(转)租数十套住房,皆涉嫌假借代收物管费违规超额收费,暗中以“快乐租房”为出租人从而逃避监管,侵占外地租户利益。2021年10月27日,投诉人在出租人要求下提前搬离,投诉人多次要求“同创公寓”退还2年超额多收的物管费,但只退还了一年的超额多收的费用。至今仍有余1004园[2人x(11个月x每月多收物管费37元+提前退房代收物管费55元/月+预付水气费40元/月)])未与退还。投诉人反复索要,至今未退。投诉人在此向市监观察投诉,希望得到帮助讨回被“同创公寓”侵占的资金,要求“同创公寓”将借代收之名违规超额多收的资金如数退还投诉人。谢谢! 现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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