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投诉 >>投诉公示 >>房产家居 >> 吴先生投诉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吴先生投诉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5 11:15:56     作者:市监观察【原创】   阅读
投诉主题:
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借用不具住房租赁资质企业违规超额收取租户物管费用
投诉对象:
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
吴先生
投诉地点:
四川省成都成华区
投诉请求:
要求退还假借代收名义违规超额多收的物管费等余额1004元。
投诉内容:

被投诉人: 成都普天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同创公寓”),法定代表人王晖,联系电话18908040609,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蜀辉路588号4栋28楼2824号,服务联系电话84740717。2016年10月左右,“同创公寓”将以“包租婆”身份在成华区枫林北路东城映象A、B、C三个住宅区从事出承租后转租住房活动,2019年11月21日,将东城映象B区4-2-501房(合租房)中A、B两房间(房内有A、B、C三单间出租)出租给投诉人,租期1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由微信“同创公寓*军”二维码收取)。但租赁合同上的出租人(甲方)是“快乐租房(成都)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租房”,见附件1、2),之后的联系包括续签合同都是在微信公众号“同创公寓”上完成。投诉人2021年11月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查询发现,没有任何”快乐租房”依法登记备案的信息,更没有按成住建发[2020]319号文件规定在驻蓉商业银行中开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将投诉人所交房租等费用按规定存在监管账户,是一家无住房租赁资质的企业。租期届满前,2020年11月11日又通过“同创公寓”微信公众号网上续签1年合同(见附件2),租金半年一付,由“同创公寓*

军”二维码收取。投诉人在租住501房合租房时,“同创公寓”明知501房小区物业的物管费53.75元/月(见附件3,缴费收据),但却隐瞒事实以代收物管费之名向501房三单间租户每户收取物管费:55元/月(随房租支付),每月以代收之名从501房三租户身上违规超额收取物管费111.25元/月。在两年中,违规超额收取投诉人物管费资金1776元。五年来,”同创公寓”在东城映象三小区出(转)租数十套住房,皆涉嫌假借代收物管费违规超额收费,暗中以“快乐租房”为出租人从而逃避监管,侵占外地租户利益。2021年10月27日,投诉人在出租人要求下提前搬离,投诉人多次要求“同创公寓”退还2年超额多收的物管费,但只退还了一年的超额多收的费用。至今仍有余1004园[2人x(11个月x每月多收物管费37元+提前退房代收物管费55元/月+预付水气费40元/月)])未与退还。投诉人反复索要,至今未退。投诉人在此向市监观察投诉,希望得到帮助讨回被“同创公寓”侵占的资金,要求“同创公寓”将借代收之名违规超额多收的资金如数退还投诉人。谢谢! 




现有证据:

2年所签房屋租赁合同(首页),租金付款凭证、东城映象物管费收据 

点击下载证据资料



.

你的投诉已在市监观察首页“举报投诉”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市监观察(www.scscjgb.com
投诉咨询热线:028—86789406
投诉邮箱:zgsjgc@163.com


咨询QQ:771599643



1625913086859841.png


新闻热线:028—86789406


wx_2002980_1.png


声明:

1. 本网页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市监观察立场。

2. 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相关链接
标题
更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新闻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网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网四川文明网大成网黑龙江民生网
友情链接
标题
更多
馨健康网七客网络整形美容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男科医院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通缉犯查询网成人本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资讯网论文股票配资网站测速y阅头条电信测速郑州律师事务所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成都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