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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混泥土企业占用基本农田未遭处理时间:2013-05-28 莲都区大港头镇是丽水市的旅游名镇,辖区内4A级景区古堰画乡每天都要接待大批来自国内外游客,然而当你从丽水欣然前往的时候,首先迎接你的不是胜景,而是矗立在高速路旁的一座占地约25亩的混泥土搅拌站。这样一座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企业如何成为景区的“迎宾”?5月中旬,记者专程前往浙江丽水调查采访。 企业以租代征违法侵占土地据了解,该“迎宾企业”名为:丽水市中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称中凯)。是大港头镇招商引资的外来企业。2012年5月起动工建设,目前已建成投产。 违法占地25亩的丽水市中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别看中凯是招商引资来的,可它确是一家没有合法手续的违法企业。”石候村民郑某告诉记者,“中凯的土地根本没有经过审批。” 带着村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大港头镇政府。 镇政府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凯的土地是企业自行向村里农民租用的,当时并没有向镇里打过招呼,项目在镇政府引资之前就已经落地了。 镇政府负责人的话记者从石候村党支部书记那里得到了证实:“中凯用地是经生产队和农户签订协议的,期限为15年,石候村委会也是后来才知道,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才盖章的。” “以租代征是否合法?”面对记者的提问,大港头镇政府负责人沉默了。 “其实在莲都以租代征的混泥土企业并不止中凯一家,还有嘉城也一样,”郑某还告诉记者,“更严重是嘉城占用的还是基本农田。” 嘉城混泥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近30亩 在碧湖镇的一片良田一角,记者见到了郑某所提到的浙江丽水嘉城混泥土有限公司(下称嘉城),葱郁的菜地里矗立着两条混泥土生产线,数百立方的砂石料堆满了近30亩(目测)良田。 碧湖镇副镇长胡春杰告诉记者:“嘉城违法占用基本农田,2010年的时候,镇里的执法中队查处过,当时移交过公安,公安未受理。后来案件交到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后就没有了下文,我也很是不解。” 部门有法不依法律国策成摆设 面对企业的违法,执法部门是如何作为? 5月20日,记者就中凯以租代征、违法占地采访了莲都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港头中队。 大港头中队负责人说:“中凯在开工挖地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制止了,直到他手续到位才让他继续施工。” 这是一份什么样的手续?在记者的要求下,大港头中队负责人出示了一份2012年10月19日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丽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2】100号。 《会议纪要》明确标示:在没有现行有效的限制进入规定的情况下,本着依法行政的要求,原则同意中凯公司混泥土项目进入丽水,莲都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参照市区现有同类企业做好审批和服务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