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违法建设别墅项目,非法占用土地326.12亩。昨天,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案调查结果进行了公开曝光。 经查,青龙头村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与北京金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雅公司)合作,在未办理任何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至9月中旬期间,实际占用土地326.12亩(含耕地127.39亩),开工建设144栋各类建筑物(含对外销售的双拼别墅128栋、农民回迁多拼别墅10栋、农民自主经营用房4栋、社区综合楼1栋、污水处理用房1栋)及配套道路等。该建设项目还存在涉嫌伪造设计单位公章和财务印章。共有7家单位(含个人)参与该项目违法建设、施工和监理。金地雅公司涉嫌登记时注册资本全额虚报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1次市长办公会审定作出如下处理:对上述144栋违法建筑物,拆除85栋,没收59栋,责令退还建设别墅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崇各庄村集体土地4.7亩;对6家建设、施工单位(含个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对1家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察处已对违法设计单位(含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羁押了相关责任人3人;吊销金地雅公司营业执照。此外,市监察局将对调查确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