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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LG否认洗衣机存质量问题 质监称维持原判

时间:2013-02-28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新华网    阅读

  新华网上海2月28日电(记者周蕊)上海质监部门近日通报了多个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在抽检中“落马”的知名家电品牌,涉事企业松下、LG随即否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称产品复查合格。对此,上海质监部门回应表示,“复检”和“复查”的概念大不相同,对两家企业洗衣机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结果“维持原判”。

  上海质监部门针对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质量的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17批次抽检产品中,包括松下、LG在内的5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被判定质量不合格。其中,杭州松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的Panasonic品牌XQB65-H671U型全自动洗衣机的洗净性能、耗电量和能效等级均不合格,属于质量问题严重;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LG牌WD-N10420D型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漂洗性能不合格。

  松下、LG随后相继否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松下方面发布说明称,上海质监把本次抽检结果转发至生产地所在的浙江质监后,浙江质监对该款产品的检测结果合格。同上“黑榜”的LG方面则称,上海质监把本次抽检结果转发至生产地所在的江苏质监后,江苏质监对这一型号洗衣机的检测结果合格。

  对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伟民回应表示,企业的“检测合格说”其实是“复查”合格,但其“复检”并不合格,因而两家企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结论不变。上海质监部门此前将相关质量抽查结果按规定在第一时间通报了涉事生产企业,按照规定,企业在15个工作日内有提出复检的权利,其中,松下对抽查结果表示异议,并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依然为不合格;而LG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查结果表示异议,视为接受检测结果不合格。而在上海质监将抽检结果移交到企业生产地质监部门进行后处理的过程中,即使企业经过整改复查结果合格,也不能改变此前成品不合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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