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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净化器PM2.5去除率号称九成实测四成时间:2013-03-13 连日来超标的空气质量使得空气净化器继续着大红大紫的势头,我国空气净化器市场持续走高。“甲醛下降率97.3%”、“PM2.5去除率97.9%”的宣传使得空气净化器看起来非常神奇。然而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空气净化器究竟有多大功效? 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粤环科YHK进行实效测试发现,针对消费者所关心的PM10、“甲醛”等项目,某些品牌的空气净化器产品去除效果并没有宣称的显著,同时,空气净化器所引发的二次污染同样值得关注。 专家提醒消费者,多数净化器宣称的净化效果是在较为极端的实验室条件下测得的,实际使用效果相去较远。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标准》,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数量在每升30万个以下为安全值。记者在测试机构使用的“激光微粒检测仪”上发现,在天河中心区域的写字楼6层窗口处,0.3~2微米之间的可吸入颗粒物数量为每升96万个,而在该写字楼密闭的室内,这一数量为每升115万个,当接近吸烟源时则更为严重,达到了每升178万个。在测试中,开启松下这款净化器3分钟后,出风口处的0.3~2微米可吸入颗粒物数量由每升123万降至每升106万。 该净化器的CADR(洁净空气输出比率)值为每小时208立方米,按照其净化率计算,在被测的25立方米空间中,每8分钟完成一次室内空气循环。如此计算,在完成一次空气循环后,出风口处的可吸入颗粒物仍有至少73万个,去除率只有40.6%,未达到其宣称98%数据的一半。“出风口处的效率已是最高,在实际使用中,人没有可能凑近出风口呼吸。”记者发现,多数净化器PM2.5的去除性能都是在30立方米空间、1小时内的测定值,相当于一个14平方米的小房间。而实际上,不少使用净化器的居家空间都大于14平方米。 检查专家同时表示:即便空气净化器将微尘数量降低到标准值,实际使用的意义也有限。“净化器必须在封闭的空间里使用,如果大气环境中的空气进入室内,可吸入颗粒物的值又会马上升高,然而如果长期生活在密闭空间里,又会产生新的问题。” 除了PM2.5外,甲醛与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两个项目也成为消费者所购买的空气净化器能够很好地去除的有害物质。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呢? 松下该款净化器是通过“脱臭滤网”来进行有害气体过滤,而飞利浦被测净化器则通过活性炭滤网来进行有害气体过滤。根据两款机器的风量效果,松下、飞利浦分别可在8分钟和10分钟内将室内空气循环一次。测试结果发现,在完成了一次完整的室内空气循环过后,二者的甲醛、TVOC的下降率分别为:松下甲醛净化率10.8%,TVOC净化率2.5%;飞利浦甲醛净化率15%,TVOC净化率3.49%。 针对这一实测数据,松下有关负责人表示,松下这款净化器的相关指数是在“实验室条件下,机器运行8小时后测得结果”,并且“在有害气体初始浓度较低的情况下很难有太大效果”。飞利浦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数据是在“1立方米的空间内高速运转超过60分钟”实现的,并且该款净化器的性能侧重点不在有害气体方面。 据了解,市场上几乎所有空气净化器会在机体上用大字清晰标明了以上数值,如松下的宣传单页上标明,甲醛、TVOC的下降率分别为98.3%和96.4%;飞利浦的则标明:过滤甲醛的性能为89%。为了规避风险,很多净化器也同时用小字标明了实验环境。而消费者往往容易忽略其数据得来的实验条件,想当然地认为“用了空气净化器,就能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厂商的实验室条件下的数据是在极端的空气环境中现实,在普通消费者的住宅环境中不可能达到,而且室内空间大小要比实验室大很多,并且还存在甲醛、TVOC持续释放的问题,因此这些看似厉害的宣传数据很难实现。 运行时产生臭氧可致癌 除了实际的净化功能,空气净化器的二次污染问题也应引起大家的关注。国家环保总局华南环境科研所陈工程师介绍,由于空气净化器是一种新兴的家用电器产品,目前我国关于其安全性的强制标准只有GB 4706.4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而其中主要强调的是绝缘电阻、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接地电阻等指标,并没有关于臭氧和紫外线等安全数值的规定。 据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中国室内环境监测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宋广生介绍,“等离子空气净化器在工作时会产生臭氧,由臭氧分解出生态氧,而臭氧是一种公认的高效空气杀菌剂,但达到一定浓度时对人体也有害,不仅有臭味,也可能致癌。”据了解,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中规定臭氧的浓度必须小于0.16mg/m3,而空气净化装置周围30cm处的紫外辐照值则不得大于5W/cm2。 此外专家提醒:按时更换净化器的过滤材料也非常重要。“活性炭只能暂时吸附一定的污染物,吸附饱和以后,所吸附的污染物就有可能游离出来,再次进入呼吸空间造成二次污染。所以这一类空气净化器注意要经常更换过滤材料,避免吸附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