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则说“我有房产证就是业主” 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一打开房门,却看见家里住进了五六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连卫生间都改掉了,我整个人一下子蒙了。”昨日,天河的孙先生向记者讲述3天前发生的事时,仍不平静。今年4月,其名下一房子通过中介出售,在还差尾期楼款未正式交楼的情况下,买方未作任何通知先行入住,并对屋内卫生间等位置作了改动、装修。 卖方:房子没交接对方就入住了 引起风波的是天河北路侨怡苑一街35号的902房,据孙先生介绍,今年年初,他将该房子放盘给几个地产中介,希望做二手房出售,后在某中介促成下达成交易。4月3日,孙先生和买方杨先生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以50余万元的价格成交。按合约第二条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业主收齐楼款时”。 4月10日,双方到天河区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的转移等手续,孙先生将其原有的房地产权证做了缴交。受理回执的原件由中介代收,买卖双方留取回执复印件。等十个工作日出税单后三天之内付清尾期楼款。 孙先生说,按约定,买方应该在五一前就支付完有关费用,随后双方办理交楼手续,完成该宗交易。但遗憾的是,对方一直拖欠余下的5000元楼款。在几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18日晚,他来到902房,想查看交楼前要怎么处理家里的物品。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刚到家门口,就发现防盗铁门的锁被撬掉了,打开木门进去,发现家里住进了五六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看样子他们住了有些日子了,连卫生间都改了”。 据了解,这些入住的陌生人是买方杨先生的工仔。 原有家具被挪得乱七八糟 从18日晚事发到记者赶到现场时,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记者无法进入屋内查看。但从孙先生提供的照片及手机拍摄的画面上,可以看出房屋被做了不少改动。 据孙先生说,屋子里原有的家具被挪得乱七八糟,对方新搬了很多物品进屋,已经难以分清楚哪些东西是自己的,哪些是对方的,“有些纸箱子不知道装了什么,一直堆到了天花板”。另外,对方将卫生间做了很大改动,改成了两个小厕所,另有淋浴头等,水管管线也新接了,地上还满是新裱水泥、白灰的痕迹。原来的卫生间有一个大浴缸。如今浴缸不翼而飞了。客厅、卧室的墙面等也被重新粉刷过,一些装了被敲掉瓷砖碎块的袋子也堆放在角落里。 孙先生说,从种种印象来看,陌生人入住至少有七八天。他不明白,为何房子还没办正式交接手续,对方就已经入住了?他们是如何进去的?但不管是以何种方式进屋,孙先生认为这是“私闯民宅”的违法行为,让人难以接受和理解。 买方:“我有房产证,是业主。” 手续还没办完,买方为何强行先行入住?买方杨先生的回答十分理直气壮,他说房子产权已过户,“我有房屋产权证,入住是当然”。 杨先生说,已付清全部楼款,而且有房产证,这意味着“我已经是这个房子的主人,当然有权入住”。他表示,前几天刚拿到房产证,所以17日就让人住进去了。至于没有通知孙先生一声,也没有考虑其屋内还有家具等,是因为“已经让中介通知对方了”,而屋内原有物品他也让人集中放在一起了,“没有弄坏什么东西”。 据悉,杨先生买下该处房屋作为员工宿舍。 杨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其拿到的房屋产权证,但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拒绝让记者看证件里面的详细内容及产权证号。 中介:双方还未填写收楼清单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场风波?负责此起交易的中介公司刘经理告诉记者,起因就在于这宗二手房交易还差一个程序:双方还未正式办交楼手续,只要孙先生收到5000元的尾期楼款,买卖双方和中介填写收楼清单,这宗交易就宣告正式完成,也就不会起风波了。 据了解,该处房屋的房款分三期付清,即首期、部分楼款及尾期楼款。前两期都已通过划账的方式付给了孙先生,而尾期楼款数额是5000元。该笔费用杨先生交到了中介公司,算是交易制约金,在双方就水、电、煤气等杂项费用确认无疑并做相关扣除后,即由中介支付给孙先生。正是由于这笔费用还没有结算,孙先生没有领到该笔款项,这意味着他还没有收齐楼款,所以一直没有办交楼手续。 刘经理表示,中介公司也不知道买方在没正式收楼的情况下就入住。如今,房子谁也住不了,希望双方都做些让步,尽快解决。 广东达生律师事务所的钟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在二手房交易中产权未过户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可协商能否提前入住。而一旦产权过户,房屋所有权即归房产所有者拥有,何时、以何种方式入住,由房屋产权证拥有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