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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间与实际装修差距大 凤凰城业主怒告物业

时间:2008-03-11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中华工商时报   阅读

近年来,房地产问题的投诉呈上升趋势。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的投诉已不局限于普通住宅,对高档物业的投诉也多了起来。最近,北京一处高档物业就因装修质量问题,被业主告上了法庭。  业主郑黎明诉称,2005年3月22日,他与开发商北京华润曙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约,购买了开发商位于北京三元桥附近的凤凰城二期C座一套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共242.89平方米,单价为每平方米12314元,总价款299万余元,合同约定为精装修房屋。   经交涉,开发商为郑先生维修房屋,将棚顶和墙面重新处理。但是处理的效果依旧不尽如人意。“维修痕迹非常明显,做工很粗糙。”整体上与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差距甚大,整体观感差。郑先生再次拒收。由于开发商拒绝再次维修,双方就能否重新装修僵持了1年多后,郑先生日前愤而提起诉讼,将开发商告上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要求其重新做墙面。  被告代理人称,涉案房屋所在的整栋楼已经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郑先生的房屋根本不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已经按照郑先生的要求进行了维修,并维修完毕,没有任何问题了。“即使现在墙面不平整,也不影响居住。”被告代理人希望郑先生能明确罗列出来问题,协商解决。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又都拿不出证据,法官临时决定休庭,并驱车前往凤凰城实地勘验房屋。在郑黎明的近300万元豪宅里,墙壁上三道明显的裂缝引起了法官的注意,而每堵墙又都存在维修的痕迹。有记者看到,每个房间的门框都有涂料刷过线的情况,卧室的墙壁上还有一条较长的明显突出。对此,被告代理人表示,这些是小问题,并不影响入住。对于“为何墙壁一摸就掉白灰”的问题,被告代理人表示,这些都是长时间未入住落的灰尘。  法官在现场进行了调解,建议由开发商以物业费的方式进行补偿。这一建议被郑黎明的律师否定,理由是此房为近300万元的精装修房屋,而非经济适用房,目前的装修根本不符合业主支付高额费用所希望得到的品质。  经协商,双方均同意由法庭出面,聘请专业鉴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此案将在日后继续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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