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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批次美白祛斑产品汞含量超标1万倍时间:2008-03-11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流通领域化妆品质量监测结果。监测表明,成都市流通领域的一些美白祛斑产品存在汞含量超标的问题,其中3个批次汞含量甚至超过国家标准1万倍以上。 据介绍,此次共对33个批次的唇膏、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护肤品进行了检测,10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69.7%。不合格产品中有7个批次产品汞含量超标,其中汞含量超标1000至5000倍的有1个,汞含量超标5000至1万倍的有3个,超标1万倍以上的有3个,分别为标称广州市太和康美容保健品厂生产的卡丝美牌7天强力祛斑套装,标称深圳市利达日用化工厂生产的丽之春新一代回春素A、B霜,标称中国济南开发区太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太容牌太容纯中草药美白祛斑霜。 成都市工商局有关人士称,据《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定,化妆品中汞含量不得超过1mg/kg,而在美白、祛斑产品中大剂量添加汞虽然短期内“美容”效果好,但长期使用将导致消费者面部色素沉淀,甚至存在损伤神经、消化、内分泌、泌尿系统、引起慢性汞中毒的可能性。此外,胎儿也可能因母体传播而深受汞超标之害。 抽检不合格的其他产品名单 ●标称广州天鹿美肤保健有限公司生产的炫泽保湿润唇膏 ●标称广州市美姿堂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中药特效祛斑霜 ●标称广州市兰美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7天保湿增白祛斑王 ●标称广州市范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白祛斑晚霜 ●标称汕头市经济特区绮丽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丽姿源新颜美白祛斑霜 ●标称广州市美姿堂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白素强效祛斑黄金组合 ●标称中日合资深圳市丽人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消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