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曝光台 >>默认分类 >>网络服务 >> 淘宝网商擅自取消交易被指单方违约
详细内容

淘宝网商擅自取消交易被指单方违约

时间:2011-11-15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法制日报   阅读

  淘宝商城“光棍节风波”再曝网购维权难题

  本报北京11月14日讯 记者姚芃 今天关于淘宝商城(微博)“光棍节风波”的消息不仅又把淘宝推向风口浪尖,并再次引发人们关注网购消费维权。有专家指出,商家擅自宣布订单无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终止与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单方“违约”行为。

  据悉,11月11日“世纪光棍节”前,淘宝商城在首页大张旗鼓地推出“特选商品全场五折”活动。“世纪光棍节”当天,淘宝商城掀起疯狂抢购热潮,仅11日一天,淘宝商城支付宝(微博)的交易额就达到33.6亿元的惊人数字。

  但一天之后,由于众消费者拍下的订单“被无效”、“被退款”而引发众怒。被惹恼了的部分消费者专门成立了维权QQ群,准备向淘宝网(微博)讨说法。在这场网购狂欢节中,淘宝商城无疑成为最大的赢家,而被淘宝商城广告宣传吸引、订单“被无效”、“被退款”的消费者,是否能够有效维护合法权益却成为悬念。

  针对淘宝退款事件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侵权问题,消费者下订单确认购物并付款是否构成合同成立被认为是一个关键。有业内人士表示,从淘宝的支付流程看,消费者先要下单,然后将款项支付到支付宝,收到货物后再确认支付。所以,支付宝只是一个中间环节,难以说明消费者和商家建立了合同关系。

  而另有业内专家认为,卖方在网页上发布商品信息,详细介绍了商品的名称、性能、外观,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附有图片,并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内容具体明确。消费者在网络上浏览并选定商品后,点击“立即购买”,填写购买的数量、送货方式、送货地址等资料,进行购物确认并付款后,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合同订立的全过程,与商家建立起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擅自宣布订单无效、擅自退款取消交易,终止与消费者的买卖合同关系,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商家对此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发货,或者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这位专家指出,此番淘宝“光棍节风波”进一步把网络购物监管难题摆在了全社会面前。对于网购消费维权诉求,淘宝商场将作如何回应,监管部门将作何反应,既是网络购物维权的难题,也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课题。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相关链接
标题
更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新闻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网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网四川文明网大成网黑龙江民生网
友情链接
标题
更多
馨健康网七客网络整形美容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男科医院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通缉犯查询网成人本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资讯网论文股票配资网站测速y阅头条电信测速郑州律师事务所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成都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