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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洋之花就面膜含毒事件致歉 称产品已下架时间:2011-12-27 【中国企业家网】12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药监局”)发布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黑榜”,上海东洋之花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东洋之花”)生产的“东洋の花美白水润面贴膜”上榜。对此,东洋之花24日通过官方网站回应称,并未在产品中添加禁用原料。 在药监局网站上,《中国企业家》记者看到东洋之花该款面膜的“含毒”成分为氢醌。“氢醌”又名“对苯二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毒性大于酚。成年人误服1克,即会出现头痛、耳鸣、面色苍白等症状;若接触皮肤,则会因原发性刺激和变态反应而导致皮炎,引起皮肤色素脱失。 1936年,氢醌被发现对皮肤具有美白作用,此后被广泛用于化妆品的增白剂及皮肤科治疗色素沉着症的外用制剂。事实上,氢醌的毒性不容小觑。2010年第6期《卫生研究》文章显示,氢醌具有明确的细胞毒性和遗传毒性,可引起肝、肾、骨髓和外周血淋巴细胞的DNA损伤和染色体断裂,人体长期使用含氢醌的制剂会导致外源性白斑病和褐黄病。鉴于氢醌的毒性作用,欧盟与我国已禁止在化妆品中添加氢醌。 对于登上此次质量黑榜,东洋之花在其官网发表声明称,未采购过“含毒”原料制作面膜,配方原料中也不存在“含毒”物质氢醌。东洋之花同时表示,在查清事实真相前,决定将相关产品下降,并对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致歉。 然而,东洋之花的声明并未打消网友的质疑。“质检出错了?!”名为“自在行者_欧阳”说。网友吴承刚表示,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第一要素,质量为一,其他为零。没有质量的保障来谈营销,纯属“空中楼阁”。 《中国企业家》网站专稿,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有意与《中国企业家》网站就内容转载等业务进行合作者,请与市场部联系(电话:010-64921616-8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