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运用《物权法》热议别墅被拆一事 时报讯 (记者 涂峰 实习生 熊佳焰) “我们手中已掌握大量证据,可以证明这次拆迁别墅是侵权行为!”别墅业主黄文胜表示,已委托律师准备材料即将起诉拆迁单位。与此同时,佛山三水区南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方面表示,希望能与业主达成和解,不过他们也聘请律师,通过法律证明拆迁行为合法。业主律师:强拆别墅违法 昨晚8时许,别墅业主黄文胜风尘仆仆赶回广州,“我已经委托了两位律师,现在已收集了大量证据,准备起诉拆迁单位!”黄文胜坚定地说。 据业主黄文胜代理律师贺奎说,黄文胜的别墅被他人强行拆除一案,强行拆除行为严重违法。因为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黄文胜的别墅被他人强行拆除一案中,既没有三水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责令其他部门进行行政强制拆迁,也不是由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权,因此黄文胜的别墅被他人强行拆除明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拆迁方:事前咨询过律师 对于业主代理律师的说法,佛山市三水区南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冼先生没有作出正面回应。冼先生只表示,拆迁之前,公司方面也已咨询过相关律师。根据他们所持有的拆迁许可证是按正规手续办理,拆迁行为也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不存在违法问题。 冼先生还说,南边公司持有佛山建设局发放的拆迁许可证和三水改革局发放的两份拆迁文件,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合法。冼先生还表示,如果业主不愿意与公司协商,坚持聘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南边公司也将聘请相关律师与黄先生对薄公堂,通过法律途径证明自己拆迁行为合法。网友热议拆迁 昨日,《出差归来别墅成废墟》初见报端,在网上引起读者的热评。 不少网友表示,在没有与业主协商,达成相关的安置补偿协议,就自行强制拆除业主别墅的行为,侵害了业主的权益。其中一位网友引用刚刚通过的《物权法》说明观点,其中第四十二条更加明确的规定了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开发商个人的想法,难道是公共利益吗?”网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