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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手机耳机保修期内不给修遭质疑

时间:2013-01-14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舜网-济南日报   阅读

  顾客:商家未履行保修三个月承诺 商家:损坏情况不符合三包规定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 王宝静)13日下午,消费者任先生称,自己购买的OPPO手机耳机前段时间损坏,但OPPO客服却没有履行保修三个月的承诺。OPPO济南售后服务中心回应,任先生手机耳机的损坏情况不在三包范围内,如其购买新耳机可给予一定优惠。

  2012年11月22日,任先生购买该手机,2013年1月初,他在带着耳机接听电话时不慎刮到耳机,此后其中一个耳机便不出声音了。1月5日,任先生带着受损的耳机来到OPPO售后服务中心。他被告知自己耳机的损坏情况不在三包范围之内,既不能换也不能修,因此建议购买新耳机。

  OPPO济南售后服务中心负责人王先生介绍,任先生购买的耳机属于手机附件。根据《手机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及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移动电话机商品,都不实行三包。另外,由于任先生耳机头里面的铜丝已经损坏,即使返厂也无法进行维修。但如果任先生再购买耳机,可以给予其一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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