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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当网单方面撤销订单惹官司 首批消费者告赢时间:2011-12-06 当当(微博)网举办“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少儿图书促销活动,却又单方面取消订单拒绝发货,导致一千多名消费者集体实名维权。 昨天下午,首批参与维权的6个消费者中,当当网被东城法院判决向其中5名消费者交付在促销活动中被取消的图书,其余一名消费者因证据不足而导致起诉请求被驳回。 ●起诉 原告不满订单被莫名取消 今年8月9日,购物网站当当网推出“当当亲子团好书好礼72小时抢购”少儿图书促销活动,但不到一天,抢下订单的网友们却发现,自己的订单已经被莫名取消了。 该事件此后曾经引发千人维权,8月22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因众多消费者的投诉,对当当网进行了单方核实,并向其发出了行政告诫书,写明该事件因当当网工作人员录入有误致使折扣标准成为销售价款。 此后钱女士等6名消费者将当当网诉至法院,她们均认为,当当网单方取消订单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因此要求当当网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交付所购订单书籍;并且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答辩 当当网:人工操作失误 当当网答辩表示,引发事件的原因为“人工操作失误”,这构成重大误解因此可以撤销与消费者之间所订立的合同。在几名消费者订单下单后,当当网发现所订图书要么缺货,要么标价有问题。他们已经先向消费者作出了取消订单或者道歉赔偿的补救。 昨天下午,东城法院对首批6起维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除了一名消费者因证据不足起诉请求被驳回外,法院对其他5名消费者要求当当网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都予以了支持。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经当当网确认发货的书籍所构成的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已经成立。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现当当网仅以经单方调查作出的行政告诫书来证明其出现标错价格的失误,显然是不充分的。另外,从电子商务促销的常态来看,也并不能仅以成本来衡量低标价是否构成重大误解。 综合上述两点,当当网要求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文/记者 王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