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曝光台 >>默认分类 >>医疗健康 >> 生命阳光产品被指假进口 原装进口概念争议大
详细内容

生命阳光产品被指假进口 原装进口概念争议大

时间:2011-12-15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南方日报   阅读

  此前曾涉嫌假原装进口风波的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终于出来。

  记者昨天获悉,相关部门对广州生命阳光的调查结果已出来,近日该公司在广州萝岗区的仓库已解除查封。相关部门对生命阳光产品进行的多次质量抽检,抽检结果显示所有产品质量都合格。同时,相关部门对生命阳光近年的进口及销售数据进行了调取和核查,核查结果也显示,该品牌产品在市面上销售的产品具备合法进口手续,不存在国内购买原料和生产的情况。

  记者日前走访广州市场,发现生命阳光的产品在各大卖场及超市已全面恢复上架销售。

  事实上,国内对“原装进口”的争议较大。

  有消费者表示,从香港散包进口,在国内再包装,不应称为“原装进口”。乳业资深人士王丁棉表示,“原装进口”应是指在海外生产、加工厂进行生产、包装,以终端产品进口到国内,一回到国内就可进行销售,而无需再包装。该人士指出,生命阳光公司在广州萝岗有工厂,这本身就值得怀疑,“有工厂就意味着可能再包装、再生产。”

  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纪志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认为,该公司产品的进口方式应属于“原装进口”。据其解释,从香港进口到国内的散包均是独立包装,规格为1克一包,这些散包到国内后,并没有拆开再装,而是直接将一包包的产品放入一个可容纳60包的罐内,“没有改变产品的质量、性状。”

  “目前我国对‘原装进口’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广东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举例称,比如一罐奶粉,采用新西兰的奶源、日本的罐子,然后在南非生产,再进到国内,这就算“原装进口”了。

  “有些企业为迎合消费市场,或者为其产品高价找理由,不排除在香港进行分装或生产、加工、添加,然后再从香港进入国内,从法律上说,因在境外生产加工,这也算是‘原装进口’。”王丁棉指出,目前由于我国对“原装进口”概念模糊,没有清晰的界定,给企业钻了空子。

  “在国外注册、生产产品,再进口到国内销售,这种商业模式本身没有问题。”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陈北元认为,从法律角度上讲,“假洋”们最主要的是信息披露不真实,其在广告宣传时往往没有实事求是地披露原产国、渠道、流通环节等信息,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一种误导。“就此次生命阳光个案来说,它也是存在信息不透明问题,比如没有清晰告诉消费者大盒装在国内完成、由香港进口,还有它的宣传资料上对工厂、母公司等宣传可能都有夸大、虚假。”

  记者/欧志葵 实习生/周杨媚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相关链接
标题
更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新闻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网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网四川文明网大成网黑龙江民生网
友情链接
标题
更多
馨健康网七客网络整形美容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男科医院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通缉犯查询网成人本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资讯网论文股票配资网站测速y阅头条电信测速郑州律师事务所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成都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