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购物2万元 返券兑换自家Dior产品 销售冲抵支出 奢侈品公司经理借返券吞钱 世界三大奢侈品集团之一的路威酩轩公司,将本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王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王某曾在中友百货“买一百赠一百礼券”的活动中,利用职权揽财2万元。昨天,东城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一审支持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曝光事由 公司经理违反规章被开除 昨天,法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王某并未到庭,而是由其诉讼代理人到庭领取判决书,该代理人自始至终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旗下拥有Dior、Givenchy等著名品牌的路威酩轩公司的代理人向记者介绍:2007年,在路威酩轩公司工作了11年后,王某被聘为该公司的城市经理。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08年12月31日止。2008年3月24日,该公司接到已离职的原王某一名下属举报称,王某曾指使她从事违反公司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对此查明后决定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4月16日,王某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同年7月底,该仲裁委员会缺席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由路威酩轩公司向王某支付4至6月的工资6.4万余元。该公司于是向东城法院起诉,要求不再履行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王某6.4 万元。 最后,法院认为,证人证言可以证实王某在促销活动中,的确曾利用职权指使下属为自己谋取私利,导致路威酩轩公司的权益遭到了侵害,遂判决该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自揭内幕 趁商场返券捞了2万元 庭审过程中,为了证明王某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路威酩轩公司自揭王某职务侵占的内幕经过。 2005年12月23日,王某在担任路威酩轩公司北京销售经理之际,中友百货商场举办了“买一百赠一百礼券”活动。据介绍,路威酩轩公司在中友百货设有Dior专柜,王某促销期间在该商场选购了2万元商品,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将购物小票交给中友百货Dior专柜柜长李某,由李某替自己付款。当日,李某支付了2万元后,王某获得了相应商品,李某则同时获得了中友百货的2万元礼券。为弥补2万元的损失,李某将礼券兑换成Dior柜台的产品,再销售给顾客。这样,在未花一分钱的情况下,王某获得了2万元的商品。 案外揭秘 销售人员空手套白狼 昨天,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路威酩轩公司自揭的销售人员“空手套白狼”的揽财方法,他们还有着另外2种惯用的手段。 ■猫腻一:截留产品小样自卖 在网上常常会看到各种化妆品品牌的小样交易商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许多化妆品小样其实都是从销售人员那里流出去的。为了吸引顾客,许多化妆品品牌都会在顾客购买商品时附赠新推出的化妆品小样。而在销售过程中,许多小样都被销售人员截留了。“不少情况下,如果顾客不主动询问是否有小样,销售人员都不会主动赠送。”这些被截留的小样,要么被销售人员挪为他用,要么就被低价转卖。 ■猫腻二:公款消费自获积分 许多商场,都会为会员办理积分卡,每次消费之后,消费者都会获得一定的积分。遇到年终盘点或者商场周年庆典等活动,都会根据积分反馈给会员一定的礼品、消费券或现金。许多化妆品的销售主管,通过积分也有利可图。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商场的化妆品柜台,多是化妆品公司租用的。如果柜台无法完成商场规定的销售额,就要多缴纳租金。所以,不少化妆品公司在销售额告急时,都会花钱购买自家产品。而代购者往往是公司的销售主管,他们既为公司解了燃眉之急,同时也获得了商场的大量积分,好处自不必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