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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时评:中石化“天价酒”事件须给公众一个交代时间:2011-04-21 有网友爆料称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花几百万元买高档酒。该公司对此予以证实,并辩称“这批酒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项目”。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中石化“天价酒”事件之所以引起公众不满,一个重要原因是,中石化不是私企而是央企。中石化的豪奢消费,花的是国家的钱。此前,国资委有关领导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郑重表示:国有企业的资产是属于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笔储蓄,一旦以后国家需要钱,完全可以动用。“这几年我国财政增收幅度较大,但不会永远这么大。中国还会面临老年社会的问题,到那个时候需要钱,我相信这笔资产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国有企业财产一旦被挥霍浪费,何来“储蓄”?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警世名言!央企作为共和国“长子”,公众期待“长子”管好家业、做大家业,而不是一边说着“亏损”,积极争取财政补贴,一边却在豪奢消费,挥洒自如。从“天价吊灯”到“天价酒”,不时曝出的中石化“豪奢病”,无一不在刺痛公众的眼球。 “天价酒”事件曝光后,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不积极反思、端正态度、承担责任,而是热衷追查“内鬼”,这与公众的期待相去甚远。中石化的公款消费账目,既不是商务秘密,也不是国家机密,而应该是公共信息。向公众透露公司消费账目,揭发涉嫌挥霍公款行为,这样的“透露”越多越好,因为它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中石化能否自证清白回应公众的质疑,“天价酒”事件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如何处理相关责任人,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