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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娜克隆妮维雅包装 仿冒品仅卖两三元时间:2009-06-08 妮维雅产品(右)与英姿产品的包装对比。来源:新京报 通讯员 曹静/摄 本报讯 (记者 张太凌 通讯员 曹静) 妮维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妮维雅公司”)发现东阳市英姿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姿公司”)产品,仿冒其产品包装,造成消费者混淆,因此将英姿公司及其经销商孙女士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日前,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英姿公司表示,双方产品档次不同,不会造成误认。 原告 “欧美娜”刻意模仿 妮维雅公司称,英姿公司刻意模仿妮维娅,在其“欧美娜男士洁面乳(控油洁肤)”、“欧美娜美白泡沫洁面乳”、“欧美娜保湿补水洁面乳”等八款产品上,使用与妮维雅产品极为近似的包装、装潢。 妮维雅公司认为,英姿公司的仿冒行为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仿冒产品系妮维雅公司生产,或英姿公司与妮维雅公司之间存在例如授权、合作及关联公司等形式的特定关系,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妮维雅公司曾就此向工商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亦对二被告的侵权行为做出行政处罚。但妮维雅公司近期仍在市场上发现英姿公司生产的这些产品。 被告 两产品不会被误认 被告代理人在庭审时表示,妮维雅的产品最低也要几十元,主要通过商场、专柜等方式销售,英姿的产品只是两三元钱,通过集贸批发市场进行销售,所以两者受众截然不同,不会造成误认。 此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