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称在家乐福买的100双纯棉鞋垫经检测后并非纯棉,肖女士起诉家乐福和鞋垫厂家,要求退货并赔偿她一倍货款及检测费等。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肖女士没有到庭,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肖女士于去年6月30日在家乐福方庄店购买了100双北京华康泰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华康泰公司)生产的 “袜不湿”鞋垫,鞋垫标签标注面料成分为100%棉,能达到干爽除臭,防止脚病发生的效果,但肖女士和家人使用后出现了脚气症状。后经检测,该批鞋垫并非纯棉产品,而是棉51%,涤纶49%。
肖女士认为,家乐福涉嫌欺诈消费者,应退还货款250元,并赔偿一倍货款及检测费、交通费共计1250元,同时要求鞋垫厂家承担连带责任。
昨天,华康泰公司经法院传唤未到庭,而家乐福的代理人则表示不同意赔偿,并认为肖女士“大量购买情况超过了消费者正常的购买范围”。该代理人称,家乐福确实销售了华康泰公司生产的鞋垫,但这种鞋垫在其他大超市也有售,肖女士无法证明她送检的鞋垫就是在家乐福购买的。此外,该代理人认为肖女士单方申请检测不具有合法性,但她未要求法庭重新鉴定,称“举证责任应该在原告”。
昨天,肖女士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供了一份通州法院的判决书,其中显示家乐福在今年4月15日曾因销售华康泰公司的鞋垫被法院认定欺诈(本报4月 21日曾报道此事)。肖女士的代理人说,他们曾拿着这份判决找到家乐福,要求协商赔偿事宜,但家乐福拒不理会。对此,家乐福的代理人未做回应,只表示认可通州法院那份判决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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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30日,冯女士在通州家乐福买了华康泰公司生产的10双“袜不湿”鞋垫,面料成分显示为100%棉。经检测,面料成分为:棉52%,涤纶48%。通州法院认为,家乐福对其所售产品的质量夸大宣传、以次充好,构成欺诈,判其双倍赔偿冯女士货款和检测费共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