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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抽查金银珠宝近三成不合格时间:2009-08-05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对广东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金银珠宝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显示,金银珠宝的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4.5%,比去年下降了6%,其中周六福千足金项链未能达到含金量≥999%。的标准。 本次共抽查了珠海、汕头、梅州、中山、阳江、肇庆、潮州等7市流通领域57家销售企业销售的金银饰品、珠宝玉石共102批次,经检验,合格28批次,合格率为27.5%,剔除纯标签不合格的48批次外,商品质量合格76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74.5%。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标识、珠宝鉴定和贵金属含量,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18K金含金量必须≥750%。,千足金含金量必须≥999%。,而此次抽检的千足金饰品和18K金饰品含金量最低只有983%。和720%。 由于珠宝属于贵重物品,因此专家特意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时,应看清饰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开具票据的饰品名称必须与标签上标注的一致,不可以用数字或字母等代号表示;销售员口述的产品质量指标应与票据书面标注一致,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还应向商家索要宝石鉴定证书或钻石分级证书,以免受骗上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