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 >> 曝光台 >>默认分类 >>房产家居 >> 福清一楼盘三年不能入住 部分业主告开发商
详细内容

福清一楼盘三年不能入住 部分业主告开发商

时间:2009-09-15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海峡都市报   阅读

买房三年不能入住福清一楼盘部分业主告开发商

刚交付的新房多处裂缝清晰可见

  “三年前,我花了五十多万在福清丽景东方买下一套房子,可到现在,还不能入住。买这套房子可让我们一家人烦透了!”昨天(9.14),福清江镜镇何女士向本报热线968111反映此事。记者随后调查了解到,像何女士一样购买丽景东方一期1、2号楼的业主有七十余户。目前,已有部分业主请了律师,向福清市音西法庭起诉,要状告开发商。

  记者在何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房合同》上看到“出卖人(开发商)应当在2005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何女士说:“合同上约定的时间距今已三年多了,仍无法收房。”9月10日,丽景东方售楼部通知第一期1、2号楼的业主们交房,但业主们到了现场后拒绝收房。业主林先生告诉记者:“拒绝的理由有三点,首先是房子质量问题,1、2号楼墙壁上已经出现裂痕,我们要求开发商整改。第二是福清消防在验收时,其意见书提到该大楼的消防设施不合规定,业主们希望开发商能彻底整改。第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得按规定赔偿。”“就这些问题,我们十几户业主已经请了律师,年初就已经向福清音西法庭起诉,但是目前还没有结果。”一名姓薛的业主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这一楼盘的福清市万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一名姓林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他说:“在一期建设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业主所反映的墙壁质量问题,目前公司也正在督促原施工的工程队整改。消防部门提出的问题也正在研究解决。”至于违约金,这位负责人说,“既然业主已经上告,到时候法庭会给业主们一个公正说法。”




最新评论
请先登录才能进行回复登录
相关链接
标题
更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新闻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网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新华网今日头条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四川省政府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四川日报网四川文明网大成网黑龙江民生网
友情链接
标题
更多
馨健康网七客网络整形美容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泉州男科医院全国12315平台人民网通缉犯查询网成人本科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中国资讯网论文股票配资网站测速y阅头条电信测速郑州律师事务所
本站已支持IPv6 技术支持: 成都建站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