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曾谋过面的人,声称与我签定有购房意向书。遭我否认后,他竟然上法院起诉向我索赔!”杭州的一位陶先生日前向《市场导报》记者述说了他的蹊跷遭遇。陶先生事后推断,这是中介公司急于促成交易收取佣金,故意炮制虚假《购房意向书》所致。
导报记者联系中介客服部门求证时,其负责人以此事已进入司法途径为由,婉拒采访。
陌生买家意外浮现
2009年8月11日,因打算出售其位于拱墅区的一处房产,陶先生与杭州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协议书》,委托我爱我家公司为其寻找买家,代理期限为一个月。
此后不久由于家庭原因,陶先生决定暂时不出售房屋了。8月15日他即将这一决定通知中介公司。不料,中介公司却告知,已有买家与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如果不卖的话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紧随其后,他果然接到了买家8.3万元的索赔请求。
“我的印象中从未与他人签订过《购房意向书》,当我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该意向书的原件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陶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一直到8月17日经当地派出所介入以后,我爱我家公司才向他提供了一份复印件。
然而,该意向书的落款日期竟然与中介首次上门接触的日子重合,即2009年8月11日。陶先生回忆,当时他与我爱我家公司仅仅签订了《独家委托协议》,而意向书的内容他并不知晓,他也根本不认识所谓的买家。
陶先生隐约感觉,这一事件的发生似乎并不那么正常。
协议内容岂能套用
尽管我爱我家客服部门保持缄默,但是导报记者还是联系上了该公司具体经办此项业务的相关人员。针对卖家的说法,他们异口同声指出,卖家陶先生不可能不知情。因为公司先与其签订了《独家委托协议》,此后又让陶在一份意向书上签了字,并向其告知,届时意向书的内容就按独家委托协议所确定的条件填写,一旦有客户愿意购买,只要在另一方上签字该意向书即可生效。
经办人员指出,让一方先签字的做法,是为了方便交易,陶先生对此是认可的,而且当日就有客户看中了该房,并签下意向书,同时交纳了1万元的购房意向金。
上述说法,陶先生予以了断然否认。“当时中介方来了10多人,现场闹哄哄的。我推断,中介方趁机将空白的《购房意向书》夹在《独家委托协议》中间让我签下的,这样一来他们便掌握了主动权。”陶先生若有所悟。
但让陶费解的是,两份协议的内容差别很大,如《购房意向书》中关于买家的首付款数额、何时支付、何时签定正式合同、违约金的数额以及何时过户、何时交房等等,在《独家委托协议》里面都没有涉及,中介方将此协议的内容誊抄到彼协议上,难道就能认定彼协议可以生效?
“这些内容我压根不知道,莫非这些条款无需经过协商?”陶先生困惑之时还指出,有中介人员曾通过短信明确回复:直到8月15日,关于房屋的买卖仍在协商过程中。
我爱我家被指欺诈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实情况,导报记者随后又电话联系了买房人。然而买家的表现颇为异常,对于记者的种种提问,他均避而不答。
据了解,此前2009年8月25日,买家已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了诉讼,他以卖家不诚信为由,要求判令卖家支付违约金8.3万元。
陶先生的代理人,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吴军威律师则指出,2009年9月16日,其当事人同样向西湖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买家及我爱我家公司。
诉状中,陶先生认为,《购房意向书》是我爱我家公司人员在欺诈的情况下,让其在空白文本上签字,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该《购房意向书》。
据悉,法院将不日开庭审理此案。该事件中,究竟是卖家故意违约,还是中介恶意炮制协议?导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