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服装抽检质量堪忧 枫佰涵、顺斯浩不合格时间:2010-03-11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膜)、服装、室内加热器、机动车制动液和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全省14个地区156家企业生产的168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3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80.4%。 塑料包装袋产品质量略有提高
此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12个地区的73家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的8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7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2%,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提高8.2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所提高。不合格项目为氧气透过量、横向拉伸强度、纵向断裂标称应变和落镖冲击。
氧气透过量是衡量塑料产品阻隔性能的重要参数,氧气是引起食品、药品变质的主要因素,所以产品外包装应具备良好的氧气阻隔性;横向拉伸强度、纵向断裂标称应变和落镖冲击均是产品的强度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易造成产品断裂等现象。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大量的填充剂,影响了产品的氧气透过性能;二是企业对原材料的选择,原料的配比及加工过程中的工艺控制不严。
服装产品质量令人堪忧
此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6个地区的40家服装生产企业的4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42.5%。不合格项目为色牢度、纤维含量、pH值和产品标识。
色牢度直接反映服装外观色泽的变化,是近年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质量问题。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装在穿着过程中,碰到雨水、汗水就会造成面料的颜料脱落褪色,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身健康,另外还会造成穿着或洗涤时染脏其他衣物;纤维含量是体现服装面料质地优劣的主要标志,是消费者购买服装最为关注的因素,服装未标注采用的成分和含量,或实际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都会误导消费者;pH值超标易使人身体产生皮疹、瘙痒等症状,影响人体健康安全。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选用劣质面料;二是一些企业对购进面料不进行检验,只是按口头约定制作标识,标注纤维含量盲目性较大,造成纤维含量与标识不符;三是大部分企业对产品标准中标识项目要求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室内加热器产品质量亟待提高
此次抽查了沈阳、大连、鞍山3个地区的12家室内加热器生产企业的13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0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76.9%。不合格项目为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标志和说明。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是标准规定的强制性检验项目,是体现产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该项目不合格极有可能导致使用人发生触电危险,从而威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输入功率和电流是指在额定电压下的正常工作环境中所消耗的功率和流入电流,当实际功率偏低时产品的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需求;反之会造成供电线路发热,引发触电、起火等事故的发生;产品的标志和说明是指导消费者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保养电器产品所必须具备的资料。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材料进厂把关不严,甚至个别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购进质劣价低的电热元器件;二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生产工艺达不到产品标准要求;三是企业成品自检环节缺失,出厂检验流于形式;四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中的“标志和说明”项目不够重视,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标示。
机动车制动液产品质量较好
此次抽查了沈阳、抚顺等5个地区的8家机动车制动液生产企业的8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产品质量较好。
机动车制动液是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产品,本次抽检的企业均是获证企业,通过国家连续三年对该行业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使企业产品质量意识明显提高。
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产品质量有所提高
此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9个地区的27家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生产企业的27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23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2%,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提高13.2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有4批次产品玻璃器皿腐蚀性能不合格。
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一般由基础液和添加剂组成,基础液由水和乙二醇组成。一般小型轿车缸体为铸铝,大型货车缸体为铸铁,水箱主要由紫铜及黄铜制成。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直接与这些金属接触,因此必须具有一定的防腐蚀功能,而玻璃器皿腐蚀性能不达标的发动机冷却液(防冻液)对金属的腐蚀极为严重。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了谋取暴利,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防锈剂添加不足;二是企业检验能力薄弱,不能有效保证产品质量。
针对此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