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女士投诉旅划算时间:2020-06-22
投诉内容:
1、本人于2019年11月23日在旅划算(四川站)购买了餐饮卷,订单号:201911231**1,但是由于没有时间消费,联系客服申请退款,客服说过期不退,拒绝退款,严重侵害了我的消费者权益,现在餐饮券已过期未使用。 2、本人于2019年9月4日购买了游玩券2份,订单号20190904**,其中1份已于2019年使用,另一份,2020.5.25预约使用,预约了2020年5月31日使用,但是商家来电告知游乐设施因为疫情原因未开放,经我和商家协商,给我取消了预约。于是我联系客服申请退款,客服拒绝退款。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文件。该文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栏中有指出,“团购网站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基于此,我认为旅划算四川站设定未消费预付款不退规定违法无效,应该给我退款,并且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严查该商家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回复:
旅划算回复内容如下: 已和客人协商退款。 2020年6月24日11:08回访:处理好了,谢谢。 .
你的投诉已在市监观察首页“举报投诉”栏目公开,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均可发表意见,力争尽快达成和解。 投诉邮箱:zgsjgc@163.com 咨询QQ:771599643 中国市场监管报四川记者站 新闻热线:028—86789406/18190888315 上一篇李女士投诉联联周边游下一篇张先生投诉海南每天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