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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区业主霸占公共绿地扩建自家花园

时间:2009-12-24     作者:市监观察【转载】   来自:广州日报   阅读

  对于部分小区业主占用公共绿地扩建门前花园一事,管理小区的广东雅博物业服务公司的负责人肖先生承认,小区内确有业主占用绿地扩建的情况。   “虽然小区有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毕竟不是法律文件,缺乏一定的约束力。”肖主任说,物业管理处不是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法的权力,小区的管理更多地依靠业主自觉,他们发了整改通知,也告知了相关的职能部门,“能做的我们都做了”。   广州奥林匹克花园有业主向本报报料称:小区部分业主将阳台前的公共绿地据为己有,导致其他业主的休憩空间被侵占。   记者赶到奥林匹克花园调查。业主李小姐带记者来到东五街,只见原本属于公共绿地的地方已经被一楼业主划入了自家的花园范围。业主除了将阳台前的绿地铺上了地砖外,还将门前的花园向前扩张了。花园的最前方,业主请人栽种了10棵左右的大树,将花园围了一圈。扩大的花园足足比原有的地方增加了一倍有余。   “地砖前的绿地原来都是咱们的公共空间,如今却无法享用了。”业主曾先生说。   此外,东八街、东十二街以及奥环路上同样有一楼业主扩建花园的状况。在奥环路上,有一户人家硬将花园前仅有的不足10平方米的公共绿地纳入自家花园内,还铺上了水泥。   曾先生说,他们多次向物管处反映,可每次总是石沉大海,如果不及时制止,今后肯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业主违规扩建。   曾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记者在小区内看到,在东十二街就有一户人家大兴土木,花园的扩建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据业主粗略统计,小区内共有15户左右业主将门前花园进行或大或小的扩建。   “我们无权执法”   物管难管   律师建议通过业委会解决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杨梅华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第70条、第8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5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阳台前绿地属于共有部分的话,则一楼业主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建议先通过居委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管出面协调处理,如果仍然没有效果的话则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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