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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皇宫”调查:“财大”还是“法大”时间:2010-01-20 调查动机 连日来,广东省深圳市一座耗资亿元的“海上别墅”成为舆论的焦点。 别墅内尽显奢华,被网友称为“皇宫”。然而,这座“皇宫”却因涉嫌违建,被当地渔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 1月17日,“皇宫”主人高调邀请媒体前往参观,称该别墅不属违法建筑,更不会被拆除,最多只是罚款。 1月18日,深圳市龙岗区海监大队大队长公开表示,“海上皇宫”涉嫌违建,将申请强拆。 1月18日,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表态,“不是原建的,要依法处理”。 “海上皇宫”将迎来怎样的命运? 一栋欧式别墅,绿树掩映,雕花精美,大门口有两头石雕大象;旁边是一片栅栏围起来的赛马场,里边养着几匹马;不远处还有一个几十平方米的游泳池…… 1月17日,深陷舆论漩涡的“海上皇宫”主人郭奎章约请多家媒体记者登陆他的“皇宫”。 这座漂浮在深圳最美的西部海域的海上建筑,占地面积逾7000平方米,内部装修极尽奢华,包含跑马场、游泳池、音乐屋等全套休闲设施,“海上皇宫”也因此得名。据坊间传言,这座海上别墅耗资近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媒体披露的铺在郭奎章卧室的北极熊皮毛地毯,在17日的参观中不见了。面对记者对木雕马、皮铠甲等装饰品价值的询问,郭奎章也未做太多介绍,只称,很多东西都是文物古迹,都是他从世界各地买回来的,是一种个人的乐趣。 据郭奎章介绍,整个“海上皇宫”大致分为三部分:前院、主体建筑、后花园。别墅从开始建设到完成,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这座依靠一片渔排支撑起来的别墅能承载两千吨,约摸可以坐几千人。 郭奎章强调,“海上皇宫”是“诺亚方舟”,不是“海上红楼”。他表示,为了试验海上度假村模式,“海上皇宫”曾先后为广东省高科技商会暨深圳市福田区民营企业家联谊年会、湖南省驻深办暨湘籍企业家年会、中国杯帆船赛,免费提供场地、免费服务。 然而,对于这座披着神秘面纱的海上建筑,人们并不关心“免不免费”的问题,而是更好奇它的由来。 “海上皇宫”变脸记 连日来,媒体持续的报道、跟踪,让“海上皇宫”的更多细节逐步呈现。 “海上皇宫”从2003年开始建设之初到现在,从号称做“养殖”,变成做“休闲渔业”,又变成“扶贫项目”,再变成“高端海上休闲运动”,又变成“游艇会”……着实在公众面前上演了一场“变脸记”。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龙岗大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市南澳东山湾长久以来都是当地渔民的养殖区。2003年,“海上皇宫”就是借着养殖的名义开始建设的,起初他们宣称自己搞建设是要做养殖。 2006年前后,“海上皇宫”又以发展“休闲渔业”为名,向深圳市龙岗区海监部门提出海域使用权申请,但未获通过。 2007年,“海上皇宫”又以扶贫为名,与东山湾东渔社区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以一年8万元的价格,获得10万平方米海域的使用权。 2009年,“海上皇宫”方面写给广东省海洋局的申请中称:海上精英娱乐公司是一家以“海上公益活动项目”等项目为专业的非营利性公司,声称要把国际高端海上休闲运动引入中国的百姓生活。 近日,“海上皇宫”有关方面负责人向媒体表示,其实公司一开始是想把“海上皇宫”做成类似浪骑游艇会那样的,推行高端海上运动项目的会所,并且现在也在参与一些类似的项目。 在1月17日的媒体见面会上,郭奎章又表示,这6年来,“海上皇宫”一直在测试安全性问题,没有对外开放,原本设想是建成一个旅游度假村,如今是个私人会所。 然而,不管“海上皇宫”如何“变脸”,都有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这座海上建筑是不是违建? “先试先行”还是“违法建筑” 关于这座耗资无数的海上建筑是否属违法建筑的问题,存在着太多的疑惑。 郭奎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海上皇宫’绝不是违法建筑,只是手续不齐全”。 郭奎章说,2004年,他们向广东省海洋局、深圳市海洋局、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打了报告,表示想申请这片海域的使用证,作为一个旅游资源来开发。他表示,给政府打的报告不下几十次,当时有关部门认为,利用这种方式作为探索,提升当地渔民的生活水平,将之作为旅游产业来对待,是一件好事。 据郭奎章说,2005年,“海上皇宫”得到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工商等部门以及深圳市海洋局同意,允许郭奎章建一个海上精英娱乐俱乐部,并拿到了批下来的营业执照。 2008年起,郭奎章连续给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海洋局打报告,表示想开发这块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2009年年初,省、市相关部门的领导曾一起来调研,得出一个结论:这种模式对海洋未来功能的使用,提升海洋功能附加值是大胆的探索,同意郭奎章他们办理海域使用权证。郭奎章说:“这些都只是口头上的反馈,没有书面的,但得到广东省海洋局有关领导批示,可以‘先试先行’。” 郭奎章说:“这是对海洋资源利用的新探索。如果是彻底的违法建筑,深圳市海监、渔政部门在附近码头都设有执勤点,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是不可能建起来的,建起来也早就被拆除了。”他甚至表示,“海上皇宫”绝不会被拆迁,只是要罚款。 对此,深圳市龙岗区海监大队大队长戴玉茹的说法却截然相反。戴玉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从 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5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 他表示,任何人要使用海域,都必须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郭奎章建立“海上皇宫”时海域使用管理法已开始实施,应该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再开工建设,明知道自己没有证,还继续开工建设,就是公然违法。“海上皇宫”5年前就被定为违法建筑,两年前被贴了封条,两次立案,多次申请强制执行。2009年3月,执法人员曾经阻止“海上皇宫”扩建维修,当场查扣并拖走“海上皇宫”的3个大木排,后来上面有领导发话说,要保持现场。 拆还是不拆 据了解,目前,这座奢华会所因涉嫌违法建筑,已被当地渔政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 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肖辉分析,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的使用必须获得海洋管理部门的许可并且进行登记。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核准,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用于养殖生产。” 肖辉分析说,如果东山湾海域的使用权归南澳街道东渔社区,东渔社区可以使用该海域进行养殖,按照规定也是可以出租的,但前提是不能改变其使用用途。然而,“海上皇宫”为私人会所,显然已与养殖这一使用用途背道而驰。 1月18日,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在出席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海洋局)年度工作总结会议时表示,如果最终证明“海上皇宫”不是原建,深圳市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这座海上别墅的命运如何,如今正等待着法律的判决。 关于拆与不拆,坊间有着不同的看法。 有观点认为,对任何违法建筑依法拆除,是对法律的敬畏与保护,也是对违法建筑者的一种严惩。但从这座既成的“皇宫”的巨额投资背景与潜在价值形态来看,与其简单地一拆了之,不如就地合理利用。如果法院最终认定“皇宫”是违建,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将其变更为公共资源。 深圳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则认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除“海上皇宫”,是给财富树起“法治航标”。这位人士认为,当财富碰撞法律法规红线时,就面临着是“财大”还是“法大”的问题。 截至发稿时,来自广东省海监总队深圳支队的消息称,关于“海上皇宫”的最终调查结果,将在两日内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