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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红地板索赔续:厂家为消费者更换地板并赔偿6500元时间:2010-02-05 投诉 杭州市消费者方女士曾于去年10月份向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投诉春红地板变形一事,当时厂家同意赔偿30〜50平米地板,用户不接受,要求赔偿现金8000元。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近日,钱江新型装饰市场负责人找到本刊,其自称是受厂家委托,与方女士协商解决地板变形一事。 经厂家、代理商、方女士认可,三方形成《关于杭州顾客方XX家地板问题的最终解决意见》的解决方案。 随后,钱江新型装饰市场将该解决方案转发给投诉办,但该意见中的条款三是方女士签字后加上去的。方女士并没有同意“杭州方女士和新型建材市场负责协调删除现有网络、媒体等投诉”。 调查 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办提出两个观点,首先,消费者有权利将消费经历真实地展现给网民;其次,问题处理方不应以“由消费者消除产品不良影响”,作为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的附加条件。方女士表示认同。 最终,江西飞宇竹业集团同意更换方女士家中已变形的地板(约20片),并赔偿6500元。 提示 产品出了问题是息事宁人还是从源头杜绝问题的隐患,取决于生产者的做法。产品质量不提高,大事小事了不了。(投诉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www.315online.com/tous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