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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投诉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时间:2020-06-30
投诉内容:
2017年8月29日,本人在成都绿地世纪城(成都市韦家碾一路2号)购买地下车位一个,按照绿地集团车位销售人员要求于2017年8月29日当天缴纳贰万元整定金,并且绿地集团车位销售人员称避税大家都懂的,故只开具了一张署名为“成都朗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名目为“车管家”的收据,无发票;2018年1月13日绿地集团车位销售人员与我们在绿地世纪城17栋门口签订了购车合同,并要求我们现场刷卡缴纳柒万玖仟元的车位尾款,届时我们一共分两次,共计缴纳玖万玖仟元的车位全款。(收款方为绿地集团成都置业有限公司),仍然只开具一张来自“绿地集团西南事业部”的收据,并无发票;绿地集团车位销售人员告知,该合同现在不能给我们,因为在我们签字后要拿到绿地之窗盖章,之后方能返还到我们手上。我们虽有疑惑,为何不是一手交钱一手拿合同,但销售人员告诉我们绿地是500强企业,你们应该相信,故基于对绿地集团的信任,我们答应等待合同。 现有证据:
1.车位销售收据2.通话记录 回复:
2020年6月30日9:56回访:承诺下个月统一办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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