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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投诉远界(成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时间:2020-07-03
投诉内容:
2020年3.23日我方与该公司签订设计合约并交付了一半的设计费用8400元,于4月16日在该商家的营销下签订了基装合同按首付款55%缴纳了53465.48元及设计师费尾款8400元,装修公司当时承诺会如期按要求提供满意的设计方案,在交完设计费后未按规定的时间提供设计方案和图纸,合同里明确写出设计方案最晚完成时间为4.12日,但到5月23日设计方案还一直未完成,处于第一步风格确认状态,需提交的文件类似于主材的品牌和物料清单,未提供给甲方,此行为与合同完全不符,且违约在先,并在服务的过程中,未按甲方的要求,影响施工进度。已于5.24号与该公司终止基建合约,并按合同约束的支付违约金,但该公司拒绝退设计费用16800,我方也多次上门协商,对方态度强硬,我方与远界装修公司签订的设计合同里面的内容,未对乙方进行一个约束,存在霸王条款案例,现请相关部门对于该事进行协调处理,谢谢。 现有证据:
项目进度完成时间,一项都未完成,影响施工进度。 回复:
远界(成都)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回复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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