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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晋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被停售时间:2011-12-21 本报讯(记者杨滨)酱油是消费者使用最多的调味品之一,自“化学酱油”被曝光之后,酱油更是成为消费者关心的热点。今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对外通报,因“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标称山西省原平市亚晋陈醋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亚晋”酱油全市停售。 北京市工商局在近期对流通领域食品抽检中发现,北京渤海新商盟商店销售的“亚晋”酱油(350毫升/袋)氨基酸态氮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 据了解,区分酱油好坏,关键是氨基酸态氮含量。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就越好,其鲜味也越浓。根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每100毫升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不得低于0.4克。但本次抽检发现,“亚晋”酱油每100毫升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含量只有0.05克。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食品专家同时给消费者支招。根据国家标准,酱油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明是“烹调酱油”还是“餐桌酱油”。如果是“烹调酱油”,可用于烹调炒菜;但如果是“餐桌酱油”,则用于凉拌、佐餐,需要对菌落总数指标进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