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进口硅胶假体丰胸7年的孙女士,一天早晨醒来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发现胸部出现问题,于是进行手术将假体取出,这才得知,原来右侧假体破裂了。
案情还原植假体用7年破裂 向医院索赔8.3万
记者了解到,2009年3月16日,时年32岁的孙女士在伊美尔进行了丰胸美容治疗及眼袋修复手术。孙女士表示,当时该美容医院向其推荐国外进口假体,称进口假体比国产假体质量更好,且终身不用更换。孙女士听从了医院的建议,选择了当时最贵的进口假体进行了丰胸手术。然而过了7年,孙女士胸部的假体就破裂了。
今年4月13日,孙女士突然感到右侧乳房胀痛,随后她立即与伊美尔取得联系,并预约到该院复查。但院方称无法进行相关的检查,建议孙女士去其他医院做核磁检查。
三天后,孙女士在天津市宝坻区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双侧乳腺假体植入术后,右侧假体周围可见带状低至无回声区,内可见纤细分隔……双侧乳腺腺体增厚,结构紊乱,腺体层回声强弱相间,纹理粗细不均匀,回声增强……”
当天,孙女士赶到伊美尔将胸部植入的假体取出,手术结束后才得知原来是右侧假体破裂。孙女士表示,此前眼袋手术的后遗症也逐渐显现,现在针孔处突起、发白,与周围肤色不一致,在微笑时尤为明显。
孙女士认为,伊美尔作为专业的美容医院,却在其提供医疗服务之初未告知假体使用寿命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导致其假体破裂,乳腺假体周围发生积液的情况,使其不得不进行二次手术将假体取出,且做过眼袋手术的眼周出现白色突起,严重影响美观,与此前签订的合同目的大相径庭,故将涉事医院诉至法庭,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退还医疗费5.58万元,同时索赔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各项损失8.3万元。
原告质疑花五万多做丰胸 不知假体使用年限
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和被告席上各做了两人。值得注意的是,原告席上除了一名代理律师外,身穿黑色连衣短裙、身材娇小的孙女士也来到了法庭,她看起来身体目前已经恢复了一些。
庭审时,孙女士撤销了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的诉讼请求,针对其他诉讼请求保持不变。
孙女士一再强调,伊美尔确实没有明确地告知她假体的使用年限,“是他们告知不全面,严重影响了我的判断。”孙女士说,她本以为假体可以终身使用,才会花费五万多元的手术费做丰胸。
“五万多对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如果知道假体只能用7年,或许我不做手术了。”她说,现在不仅落得一场空,还因此进了好几次医院,身体也受到了损害。
孙女士说着,拿出从自己身体内取出的假体展示。记者看到,袋子内的一个假体已经破裂变形,旁边还有许多纱布。“我因为爱美而丰胸,却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孙女士遗憾地说。